广东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8〕214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广州白云山化学药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选址位于珠海市富山工业园内。项目建成后年产头孢无菌原料药185吨、头孢原料药225吨、非头孢原料药22吨。
二、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出具的《关于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认为,报告书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估符合相关导则和技术规范要求,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合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我厅厅长专题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对报告书的审查。你公司应按照报告书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7月30日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统计局,珠海市环保局,省环境技术中心,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