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审〔2021〕12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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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东优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特殊化学品建设项目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项目选址于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建成后年产特殊化学品9种、共4500吨,包括噻呋酰胺1000吨、叶菌唑300吨、灭菌唑100吨、种菌唑100吨、吡唑醚菌酯1000吨、啶酰菌胺500吨、苯酰菌胺500吨、吡噻菌胺500吨及吡唑萘菌胺500吨;年外售副产品6种、共5366.8吨,包括溴水1970.4吨、亚硫酸钠1501.2吨、甲醇301吨、四氢呋喃981.9吨、乙苯139.3吨、硫酸铵603.5吨。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东优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0800MA54136G2T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王世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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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1年05月24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1年05月24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长期 |
许可机关 | 云顶老虎机 |
当前状态 | 有效 |
备注 |
【正文信息】
云顶老虎机
关于广东优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特殊化学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粤环审〔2021〕127号
广东优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广东优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特殊化学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东优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特殊化学品建设项目选址于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建成后年产特殊化学品9种、共4500吨,包括噻呋酰胺1000吨、叶菌唑300吨、灭菌唑100吨、种菌唑100吨、吡唑醚菌酯1000吨、啶酰菌胺500吨、苯酰菌胺500吨、吡噻菌胺500吨及吡唑萘菌胺500吨;年外售副产品6种、共5366.8吨,包括溴水1970.4吨、亚硫酸钠1501.2吨、甲醇301吨、四氢呋喃981.9吨、乙苯139.3吨、硫酸铵603.5吨。
二、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湛江市生态环境局的意见和省环境技术中心的技术评估报告,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各工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应有效收集处理,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生产工艺废气中颗粒物、氯气、氯化氢、甲醛、苯系物(甲苯、乙苯)、氨、氯苯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排放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中化学原药制造、农药中间体制造和农药研发机构工艺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氧化硫、硫酸雾、甲醇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乙酸乙酯、正已烷排放参照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4第二阶段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特别控制污染物项目);N,N-二甲基甲酰胺、丙酮、二氯甲烷、乙腈、吡啶排放参照执行《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2/3151—2016)表1挥发性有机物及臭气浓度排放限值;三乙胺、溴甲烷、乙酸、四氢呋喃、硫酸二甲酯、二甲基亚砜、N-甲基吡咯烷酮、二氯乙烷、溴化氢、甲基肼、二甲胺、1,4-二恶烷(又名二氧六环)、苯甲酰氯排放参照执行《上海地方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表1和附录A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叔丁醇、氯化亚砜、乙醇、邻硝基甲苯、水合肼、碳酸二甲酯、二甲基吡啶、丙炔醇、四氢吡咯、甲酸乙酯、对甲苯磺酸、氯甲酸甲酯排放按照《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农药建设项目》(HJ 582—2010)附录C多介质环境目标估算值执行,其排放速率依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DB/T 3840—91)估算值执行(见附件1);甲硫醇、甲硫醚、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值。蓄热式焚烧炉燃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二噁英类排放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2燃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燃气锅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氨和硫化氢排放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中废水处理设施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值。各排气筒高度不应低于报告书建议值。
加强全厂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提高废气收集能力,确保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等相应要求。
项目应按报告书论证结果,设置一定的环境防护距离,并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用地的规划工作,严禁建设学校、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等经自建废水处理站预处理,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硫化物、挥发酚、悬浮物达到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可吸附有机卤素(AOX)(以Cl计)、苯胺类、甲苯、硝基苯类、N,N-二甲基甲酰胺、总有机碳、甲醛、氯苯类、全盐量、乙苯、总磷、总铜、吡啶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17年征求意见稿)表1直接排放标准限值中较严格指标(见附件2),水合肼、二氯甲烷、二氯乙烷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3废水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后,排入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量控制在393吨/日以内。在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并可接纳处理本项目生产废水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厂区绿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声源进行隔声、减振、消声处理,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蒸馏釜残及盐渣、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化学品容器交由其供应公司回收;MVR蒸发器产生的结晶盐暂按危险废物从严管理,在项目运营后根据危险特性鉴别结果依法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收集清运。
(五)强化环境风险管控,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足够的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并与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
(六)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并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按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实施联网监控。
(七)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八)项目新增废气污染物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总量应分别控制在4.2吨/年、11.1吨/年、0.95吨/年、8.78吨/年(其中有组织排放量6.91吨/年、无组织排放量1.88吨/年)以内。根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东优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特殊化学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意见的报告》,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于湛江渤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形成的“可替代总量指标”,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于湛江新中美化工有限公司2019年挥发性有机物“一企一策”综合整治工程形成的“可替代总量指标”。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指标纳入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管理,不另行核拨。
三、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
四、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1. 部分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表
2. 部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表
云顶老虎机
2021年5月24日
附件1 部分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表
附件2 部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