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审〔2022〕1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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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宝钢湛江钢铁氢基竖炉系统项目(一步)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在现有厂区内西南部拟建设氢基竖炉1座及球团输送、成品出料系统等配套设施,生产直接还原铁100万吨/年。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08005724191142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刘代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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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2年01月19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2年01月19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长期 |
许可机关 | 云顶老虎机 |
当前状态 | |
备注 |
【正文信息】
云顶老虎机 关于宝钢湛江钢铁氢基竖炉系统项目(一步)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粤环审〔2022〕16号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宝钢湛江钢铁氢基竖炉系统项目(一步)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位于湛江市东海岛,现有1、2、3号高炉系统设计生产铁水1225万吨/年、钢水1252.8万吨/年、钢坯1235万吨/年、钢材1086万吨/年。
本项目选址你公司现有厂区内西南部,拟建设氢基竖炉1座及球团输送、成品出料系统等配套设施,生产直接还原铁100万吨/年(折合铁水85.6万吨/年)。
二、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湛江市生态环境局的意见和省环境技术中心的技术评估报告,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要求,加强全厂全流程、全过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竖炉炉底成品转运环节、炉顶上料环节和配套加热炉废气污染物排放分别参照执行环大气〔2019〕35号文附件2中高炉出铁场、高炉矿槽和热风炉的相应要求;原料、产品储运环节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应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竖炉炉顶气经处理后外排废气中的硫化氢、直接冷却水脱氨装置外排废气中的氨等污染物排放及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各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报告书建议值。现有1、2、3号高炉系统所涉生产设施纳入环大气〔2019〕35号文附件2“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的,其超低排放执行该附件要求及《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修改单、《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修改单要求。全厂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国家和省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按照“以新带老”要求,配合当地政府加快全厂环境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安置工作。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节约用水、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用水”的原则,持续优化全厂给排水和回用水系统,尽可能减少废水及水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雨水排入你公司现有废水、雨水处理系统处理。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你公司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废活性炭、废铁质包装桶、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或自身综合利用。除尘灰、湿式除尘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依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结合本项目建设,完善并严格落实全厂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应急体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六)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七)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按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实施联网监控。
(八)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结合本项目建设,探索实施全厂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总结协同控制最优方案,落实地方政府碳排放管理相关要求。
(十)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全厂大气、水主要污染物应控制在你公司现有许可排放总量范围内。
三、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
四、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六、你公司应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有关要求,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云顶老虎机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