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审〔2012〕93号
关于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PTA二期脱瓶颈项目
(扩建20万吨/年)延期试生产的函
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PTA二期脱瓶颈项目(扩建20万吨/年)环保验收延期的申请》及珠海市环保局的初审意见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你公司提出该项目暂不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同意该项目延期试生产,并在2012年9月23日前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二、其他要求按粤环审〔2011〕327号和粤环审〔2011〕583号文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爱红 020-85265592)
主题词:环保 建设项目 试生产 延期 函
抄送:珠海市环保局,珠海市高栏港区环保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2年3月13日印发
关于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PTA二期脱瓶颈项目(扩建20万吨/年)延期试生产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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