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环函〔2012〕192号
关于广州市太和电路板有限公司蚀刻废液在线循环
再生系统清洁生产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
广州市太和电路板有限公司:
《广州市太和电路板有限公司蚀刻废液在线循环再生系统清洁生产项目办理环保手续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蚀刻废液在线循环再生系统符合印制线路板制造业清洁生产要求,我厅曾就类似问题以粤环函〔2012〕109号(附件)答复有关企业。请你公司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程序向原环评文件审批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关于东莞万年富有限公司蚀刻液综合利用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粤环函〔2012〕109号)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环保蚀刻液 函
抄送: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粤环[2012]10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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