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环办函〔2013〕71号
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
环保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环保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3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有关单位将科技成果报环保部登记时,请同时送一套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及书面材料)至我厅科技处备份。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3年4月8日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邮政编码:510630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3年4月8日印发
关于开展2013年度环保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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