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3〕330号
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广东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广东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粤府办〔2013〕5号,以下简称“《方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相关配套文件(粤发改投资函〔2013〕65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按照《方案》部署和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抓紧制定本地、本部门具体实施办法。请你们对如何改进环评制度(包括实行环评备案,合理简化环评手续,减少环评前置条件),特别是对已开展规划环评区域内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如何简化提出意见和建议,于2013年4月19日前报送至我厅,我厅将汇总并研究后发布具体实施办法。
附件:1.《广东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粤府办〔2013〕5号)
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发改投资函〔2013〕655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4月1日
联系人:陈丹丹,联系电话:0208526659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印发
《广东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粤府办〔2013〕5号).doc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发改投资函〔2013〕65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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