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环函〔2013〕1016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督办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工程项目的函
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清远市人民政府: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工程项目督办的函》(粤环函〔2013〕981号)的要求,为推进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工程项目,第五督办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带队,定于9月26日至29日赴你市督办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工程项目,请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一、行程安排
9月26日(星期四)
上午9:00 从广州市出发赴梅州市;
下午14:30 现场检查2个项目,之后听取梅州市政府汇报并交换意见;
晚上 住梅州市。
9月27日(星期五)
上午9:00 从梅州市出发赴河源市,抵达后现场检查2个项目;
下午14:30 听取河源市政府汇报并交换意见,之后赴惠州市;
晚上 住惠州市。
9月28日(星期六)
上午8:30 现场检查2个项目,之后听取惠州市政府汇报并交换意见;
下午13:00 从惠州市赴清远市,抵达后现场检查2个项目
晚上 住清远市。
9月29日(星期日)
上午9:00 听取清远市政府汇报并交换意见;返程。
二、督办人员
杜 挺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郭建华(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副处长
张金阳 省环保厅水处副处长
王昌龙 省环保厅总量处主任科员(1598908****)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9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昌龙,159890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清远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