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3〕1254号
关于开展广东省2013年第一、二季度废弃
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的通知
佛山市环保局、清远市环保局、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12〕110号)和《广东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方案》(粤环函〔2012〕106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和工作程序,请你局按要求开展辖区内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定点企业2013年第一、二季度申请基金补贴的种类和数量情况审核工作。
审核工作于2013年11月11日开始,市区环保局编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季度初审报告》和第三方编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第三方专业机构季度审核报告》请于2013年11月28日前提交我厅。我厅收到上述审核报告后,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抽查,进一步核实各企业申请基金补贴种类和数量的真实性,并将情况报环保部。
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已确定本次审核第三方审计机构为天津中审联有限公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见附件),请予以配合。
附件:关于确定2013年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审核第三方机构及其有关事项的复函(粤财综函〔2013〕170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11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确定2013年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审核第三方机构及其有关事项的复函(粤财综函〔2013〕170号).jpg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