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粤环办〔2015〕37号
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5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2015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惠明 87532038)
附件
2015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5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按照省政府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省安委办的具体工作安排,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2015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一、强化“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和“首位”要求。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实施。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粤发〔2011〕13号),确保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具体任务按期完成,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二、开展“环境法治年”活动和环保专项行动
开展“环境法治年”活动。依法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一批重点环境问题,清理废止阻碍环境执法的“土政策”,取缔一批以“十五小”为代表、严重污染环境、不符合环境规划功能要求的落后产能企业,督促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建设项目和违法违规污染企业整改。围绕“四河”污染整治、大气治理、治污减排等任务,组织对产业园区和工业聚集区开展联合执法和交叉执法,会同公检法机关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对大气污染企业的检查;联合监察部门对2013年挂牌督办重点环境问题进行验收,对茅洲河、贵屿和大宝山等重点环境问题继续挂牌督办。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边检查、边查处、边整改,促进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三、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保障全省环境安全
积极防范环境安全风险。要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积极筹备省与国家合作的“神盾-2015”演习暨台山核电装料前应急演习,加快建设北江、东江、粤北典型地区、化工园区等环境预警和应急响应体系,妥善处理各类突发环境事件。要强化跨省、跨区域流域、跨部门应急合作,完善应急联络和处置机制。
健全环境风险隐患会商评估体系。加强对苗头性、隐忧性信息的研判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形势分析研判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及相关专家加强对重点时期、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及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隐患评估分析,科学预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组织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对北江、东江、西江、韩江等重点流域、环境敏感区、大型石油化工企业、涉重金属企业、尾矿库和有色金属采选冶炼等重点风险源的排查,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实行企业法人代表约谈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不按要求排查隐患、发现隐患不及时采取防范措施而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引导企事业单位履行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事业单位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体系,制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强化自查自纠,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消除环境风险,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台账;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推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管理。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加强宣传和指导,规范备案管理,督促企业事业单位在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和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修订《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市县级以及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试点工作,指导重点区域开展应急资源调查。
四、继续组织环境安全月活动
继续组织环境安全月活动,通过各类检查与活动,最大程度控制和消除重点行业(领域)重大环境安全隐患。
五、开展安全教育,组织消防应急演练
推动厅系统各楼长单位认真履行楼长职责,各楼长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消防应急演练。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广东省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粤办发〔2011〕28号),严格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继续组织2015年度厅直属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按照省安委办的工作部署,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及时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八、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继续做好重大活动、重大节日前对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九、及时完成省政府和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厅领导。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