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6〕321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500千伏东海岛输变电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报送的500千伏东海岛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厅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并将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www.gdep.gov.cn)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的投诉和反对意见。现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500千伏东海岛输变电工程位于东海岛中部偏北,红星水库西面约1.45km处,距离湛江市中心约30.2km,隶属东山镇,本次工程验收项目:
(一)新建500千伏变电站一座,主变规模为2×750MVA,编号为#2、#3主变,配套建设35KV主变2台、35KV低压电容器2×3×60Mvar及35KV低压电抗器2×2×60Mvar。
(二)新建500千伏架空输电线路2回,500千伏港城至东海岛同塔双回架空线路,线路路径全长40.3km,其中本次验收调查的对象为线路的陆域部分,即港城站(1号塔)至57号塔以及74号塔至东海岛站(93号)之间的线路,全程30.80km,新建线塔77基。
(三)在500KV港城变电站预留用地内,扩建2个至500KV东海岛变电站出线间隔(500KV)。
二、该工程建设前期环保审批手续齐全,运营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完善。
三 、验收结果:
(一)工频电磁场:工频电磁场监测结果满足《电磁辐射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频率为50Hz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要求(电场强度4kV/m、磁感应强度0.1mT)。
(二)无线电干扰:无线电干扰监测结果满足《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频率为0.5MHz的无线电干扰限值要求(55dBμV/m)。
(三)声环境:声环境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
(四)生态环境。
变电站及塔基已采取了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的生态保护措施要求。
(五)水环境。
该项工程严格执行了环评文件中关于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和各项要求;运行期间变电站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绿化,不外排。
四、变电站按设计要求建设了事故贮油池。
五、验收结论
500千伏东海岛输变电工程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6月21日
抄送:湛江市环保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