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审〔2017〕390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佛山供电局佛山500kV顺德站扩建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广东电网责任有限公司佛山供电局:
你局报送的佛山500kV顺德站4#主变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厅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并将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公众网(//www.gdep.gov.cn)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的投诉和反对意见。现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500kV顺德站4#主变扩建工程地点为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海凌村,建设规模为扩建1台变压器4#主变,容量为1×1000MVA;在35kV侧新装设35kV并联电容器组3×60Mvar、2组60Mvar低压电抗器组。
二、该工程建设前期环保审批手续齐全,运营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完善。
三、验收情况
(一)电磁环境。
变电站周围及敏感点工频电磁场满足《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 低于4kV/m、0.1mT评价标准限值的要求,同时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无线电干扰符合《高压交流架空输电线无线电干忧限值》(GB15707-1995) 标准限值要求。(距线路边导线投影20m处0.5MHz,500kV)不大于55dB(μV/m)。
(二)声环境。
声环境监测点位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限值要求。
(三)生态环境。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采取了相应的水土保护、生态恢复等措施,有效地防止了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四、验收结论
佛山500kV顺德站4#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同意通过峻工环境保护验收。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8月22日
抄送:佛山市环保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8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