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2015〕101号
关于命名2015年度第二批广东省生态乡镇(街道)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根据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推荐以及我厅委托技术依托单位的技术核查意见,经我厅审定,河源市东源县双江镇等13个镇(街道)达到“广东省生态乡镇(街道)”考核指标要求,现决定授予“广东省生态乡镇(街道)”称号。
希望各地认真总结成绩,不断巩固生态示范创建成果,再接再厉,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5年度第二批广东省生态乡镇(街道)名单(共13个)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2月4日
附件
2015年度广东省生态乡镇(街道)命名名单
1.河源市东源县双江镇
2.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
3.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霞涌街道
4.汕尾市海丰县大湖镇
5.东莞市东城街道
6.东莞市道滘镇
7.东莞市洪梅镇
8.东莞市沙田镇
9.东莞市凤岗镇
10.东莞市常平镇
11.茂名市高州市大坡镇
12.云浮市罗定市船步镇
13.顺德区容桂街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12月4日印发